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,为便于各地、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及交通运输、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,现将2018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。 一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。 二、中秋节:9月24日放假。 节假日期间,各地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